淮教辦師〔2015〕18號
關于做好2016年江蘇英語教師雛雁培育項目培訓學員選拔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開發區、工業園區社會事業局,市直各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選拔2016年江蘇英語教師雛雁培育項目培訓學員的通知》(蘇教辦師〔2015〕34號)精神,省教育廳今年繼續實施“江蘇英語教師雛雁培育項目”,選拔一批中小學年輕專職教師赴國外培訓。現就我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與時間
2016年全省計劃選派學員350名,其中派往加拿大200名,派往澳大利亞150名。派出時間擬定在2016年5月至8月,在國外培訓時間為8周。
二、選拔范圍和條件
選拔對象的范圍為:1.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2.教齡在2年以上的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制學校)在崗在編英語教師,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英語專業教師資格證書;3.已經參加過省教育廳組織的中小學教師出國培訓的英語教師不得報名。
選拔條件:1.政治素質強、思想品德好,熱愛教育工作;2.專業素養優秀;3.身心健康;4.在江蘇省范圍內的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制學校)工作,且自愿在以上學校從事英語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5.嚴格遵守培訓紀律,認真履行培訓協議(協議書樣式見附件1)。
三、選拔方法
培訓學員采取公開選拔方式產生,選拔方式為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市教育局初審并公示,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核確定。
考核采取筆試方式,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組命題,統一組織推薦人選進行集中筆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培訓學員。
四、培訓經費
出國培訓經費由省教育廳承擔,選拔考試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由個人承擔。
五、選派工作安排
1.11月6日前,各地、各校組織完成本地符合條件的教師報名、篩選、審查工作,并將結果報市教育局公示。
2.11月10日前,市教育局組織完成本地區符合條件的新教師報名、篩選、審查、公示和上報工作。
3.12月5日,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筆試考核,地點另行通知。
4.12月16日,省教育廳公布選派人員名單。
5.2016年5月至8月中旬,學員赴境外機構培訓(行前培訓會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選派優秀本科及以上英語專業教師出國培訓,是提高中小學英語教師教學水平的重要舉措。請各地、各校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教師報名參加,確保我市今年推薦工作順利開展。
2.參加培訓學員的出國前集訓、簽證、外匯申請核銷和協議簽署等事宜由省教育廳國際交流服務中心統一辦理。
請各地、各校于11月6日前將推薦人選申請表(一式兩份,正反打印)、匯總名冊一份(樣式分見附件2、3)以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入編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分別由教師所在學校及縣、區教育局審核并簽名蓋章)報送至市教育局師資處(聯系人:陳少石;傳真:83605334;Email:hajyjszc@163.com)。
附件:1.“江蘇英語教師雛雁培育項目”協議書
2.“江蘇英語教師雛雁培育項目”申請表
3.“江蘇英語教師雛雁培育項目”推薦人選匯總名冊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淮安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5年10月21日印發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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